今年2018年旱溪16戶里民面臨重大問題,也要靠里長幫忙了~
廖先生說: 三十多年前建商没量好, 門前多蓋了一坪道路用地, 而 台中市政府在今年9月27 日換給廖先生這坪 土地, 地政士廖先生說以後如果要改建或賣一定要付 他三十萬否則不能改建及賣~
試問
台中市政府
一. 建商三十多年前量錯了為什麼核准?
二. 住戶應有優先承購權為什麼換給廖先生
三. 那一坪是道路用地, 為什麼是賣住宅用地價格 ?
回信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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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覆內容:
您好:
非常感謝您的來信,有關來信提及本市東區旱溪段318-674地號土地,依案附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載,係位於本府107年9月27日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旱溪地區)細部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第二種住宅區之私有土地,爰有關陳情提出該筆私有土地之優先承購權等事項,非得由本府逕予裁量之行政處分範疇。
良好之都市生活環境,除妥善運用政府財政、政策工具,更需藉由熱心公益之廣大市民、團體持續關懷市政建設,以賡續建設本市為宜居城鄉。
如有任何後續建議,也請來電聯繫本府都市發展局城鄉計畫科承辦人吳先生(電話:04-22289xxx轉65xxx)。
祝福您 順心如意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敬復
您好:
非常感謝您的來信,有關來信提及本市東區旱溪段318-674地號土地,依案附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載,係位於本府107年9月27日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旱溪地區)細部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第二種住宅區之私有土地,爰有關陳情提出該筆私有土地之優先承購權等事項,非得由本府逕予裁量之行政處分範疇。
良好之都市生活環境,除妥善運用政府財政、政策工具,更需藉由熱心公益之廣大市民、團體持續關懷市政建設,以賡續建設本市為宜居城鄉。
如有任何後續建議,也請來電聯繫本府都市發展局城鄉計畫科承辦人吳先生(電話:04-22289xxx轉65xxx)。
祝福您 順心如意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敬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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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三十四條住宅區為保護居住環境而劃定,其土地及建築物之使用,不得有礙居住之寧靜,安全及衛生…..那都發局能以發布實施「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旱溪地區)細部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 在107年9月27 日重劃旱溪的住宅用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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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旱溪里長, 要幇忙開調解會
感謝邱素貞議員和主任的幇忙調查(一直有來電, 告知查詢進度)
羅廷瑋議員和主任也有幇忙連繫中山地政.(一直有連繫, 告知查詢進度)
感謝旱溪16戶里民不放棄的查下去(叔叔阿姨們都很認真的四 處詢問及調資料.
感謝不認識, 卻願意幇助旱溪16戶的人, 告知了很多關於土地 的知識
那廖先生真的是在騙旱溪16戶買没用的道路用地, 一坪還要20萬...廖先生叫廖連聰, 他說是他的地, 但查出是陳重溪的地, 那1.5坪向旱溪16戶各要30萬是廖連聰地政士的主意, 還是地主陳重溪的主意...
如果是廖連聰地政士的主意, 是否要拆了他地政士的資格,
他明明知道這(住2地)已是道路用30多年了,已視同道路用地, 還
開口要30萬???知道路法, 卻不守法???
認定為既成道路的法源是大法官釋憲第400條都發局的吳先生告知:申請認定為既成道路 係屬本府建設局道路開闢主管機關管理事項 , 那我們只能找建設局道路開闢主管機關, 旱溪16戶原本一玶如果是10,000, 1.5坪15,000元是願意買的, 但現在很多人都告知私人地如果超過20年道路使用,可以申請 既成道路,所以現在旱溪的叔叔.阿姨一毛錢都不會付了.
只能說廖先生太貪心, 所以一毛錢都要不到...( 其中之一就是賴伯伯的鄰居告知的, 東區賴伯伯的私人用地免費給社區多戶鄰居提供道路使用30多年了
至於廖先生說:如果以後要 改建或買賣一定要找他付30 萬, 現在旱溪16戶没人相信了...旱溪16戶也說 如果 建設局道路開闢主管 不通過 既成道路 ,我們會去找市長. 立法委員. 總統.報社. 上新聞龍捲風....一年改不了, 那10年呢? (
35年既成道路遭地主封成S型路 中市建設局通知拆除
案件編號:108-E003280
府收文號:1080032737
來信內容:建造管理科您好, 請問向市府申请既成道路之認定須準備那些資料, 住家門前的地1.5坪,被廖先生要錢30萬, 門前的地是 旱溪段318-674地號土地.
親愛的市民您好,有關您向臺中市政府陳情整合平台反映的事項, 經本府權責機關處理情形如下:
承辦單位:建設局/臺中市養護工程處/道路養護科
答覆內容:
108-E003280
親愛的市民您好:108年2月02日郵件敬悉。
首先感謝您對市政的關心與指教,因您上班無法接聽電話, 謹網路回復本案處理情形:
一、 有關您來信反映本市東區旱溪六街126號門口(旱溪段318- 674地號土地)既成道路認定一事, 經您檢附前述土地屬都市計畫區第二種住宅區, 另該土地是否屬建築基地之範圍,或屬現有巷道或私設通路部分, 如有建物出入通行疑義,建議您可備妥土地地號相關資料後, 洽本府都市發展局申請查詢。
二、 有關既成道路部分,依大法官解釋第400號略以:「… 既成道路成立公用地役關係,首須為不特定之公眾通行所必要, 而非僅為通行之便利或省時;其次,於公眾通行之初, 土地所有權人並無阻止之情事;其三, 須經歷之年代久遠而未曾中斷,所謂年代久遠雖不必限定其期間, 但仍應以時日長久,一般人無復記憶其確實之起始,僅能知其梗概( 例如始於日據時代、八七水災等)為必要…」之情形即為既成道路。
三、 另一般不特定民眾僅能向行政機關陳述意見或表示其願望, 亦即一般不特定人民並無向行政機關請求將其他私人所有之土地認定 為具有公用地役關係之既成巷道之公法上權利, 亦不得主張對於具有公用地役關係之既成巷道有任何權利或法律上利 益,爰倘該巷道未有障礙物之設置, 非該巷道土地所有權人不得主張該巷道既成道路之認定, 如您有查詢需求,建議先行取得地主同意書後, 再行向本府建設局申請。
四、 再次感謝您對市政建設的關心,倘日後仍有其他建議事項, 盼仍不吝惠賜卓見,與本局攜手共創更美好未來, 並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有關本案若仍有疑義, 請逕洽本府建設局董先生,電話22289111分機39668。
祝福您 順心如意
108-E003280
親愛的市民您好:108年2月02日郵件敬悉。
首先感謝您對市政的關心與指教,因您上班無法接聽電話,
一、 有關您來信反映本市東區旱溪六街126號門口(旱溪段318-
二、 有關既成道路部分,依大法官解釋第400號略以:「…
三、 另一般不特定民眾僅能向行政機關陳述意見或表示其願望,
四、 再次感謝您對市政建設的關心,倘日後仍有其他建議事項,
祝福您 順心如意
承辦單位附件:無附件
承辦人:董先生
承辦人:董先生
董先生回答的很好, 讓我們明白申請既成道路須要地主去申請,
地主陳重溪就是要480萬(30*16戶=480), 不可能去申請既成道路用地...只能找立法委員了...
修法將『既成道路』認定由地方政府消極認定改為中央政府依《整體國土規劃》執行積極認定!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目前國内多達1.6萬公頃的公設用地(含道路用地),政府根本無財源徵收!!然因供公眾通行巷道未經各縣、市政府認定『既成道路』而衍生出之社會、交通、治安 … 問題不枚勝舉,又因此而浪費國家及社會資源處理此等長年存在之問題是否值得?
『既成道路』之認定主管機關為各縣、市政府相關局處,然《申請人需為土地所有權人》為申請認定之第一要件已明顯擺明蓄意刁難長年必須使用道路之相關國民!!
民國 85年4月12日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00號理由書內文說明『既成道路』『須經歷之年代久遠而未曾中斷』,既經歷之年代久遠又何從找出全部土地所有權人?!
且長年供公眾通行巷道之土地所有權人大多已享有政府相關稅賦減免(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免徵地價稅),地方政府既已提供稅賦減免又何以消極執行『既成道路』之認定?!
又因地方政府對於『既成道路』之消極認定造成國民權利損害而必須動輒【以民告官】浪費行政法院資源是否值得?!
為此諸多理由,議請修法(或立法)將『既成道路』改為中央政府依《整體國土規劃》執行積極認定!
近期4月中, 廖先生向法院申請調解, 旱溪16戶的叔叔,阿姨有向律師諮詢了, 律師告知調解就是雙方調解這土地的金額, 如果調
解成功, 雙方就照調解金額買賣, 如果不成功, 廖先生提訴訟時,
他會幇我們寫書狀及出庭.
之前問過這些叔叔阿姨,為什麼他們都抗議廖先生,而不去
找地主陳重溪抗議?結果叔叔阿姨說:因為之前的地主陳老先
生無償的提供道路給我們行走,我們雖没跟陳老先生說過謝謝,但我們真的很感謝他,我們也怕如果陳重溪是他的後代,
那就對不起地主陳老先生了,地主陳老先生是一位那麼好的一個人。地主陳老先生不在了,還有這麼多人記得他對旱溪人的
貢獻。
如果没有發生這件事,都不知道東區有善心人賴伯伯,旱溪有大善人地主陳老先生, 所以能跟這些叔叔阿姨當鄰居是一種福氣,也是一種緣份。這些叔叔阿姨在旱溪已經住了30多年,
附近的芒果樹200歲,百歲老蓉樹他們都知道,他們對旱溪這片土地有深深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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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7
感謝市政府的先生告知門前是道路用地, 他說門前是柏油路,是
政府養護的道路, 是要等政府徵收.
感謝旱溪16戶的阿姨查到:
我們房屋75年落成時地政實測所繪「建物測量成果圖」以及都發局竣工圖建築線認定我們的房子蓋在我們自己的土地上.是廖先生申請重鑑界, 而中山地政把廖先生的土地劃入旱溪16戶的建築線造成.故我們109年5月18日要針對107.12.6鑑界結果遞狀申請「更正」,但中山地政不收件.6月10日 旱溪16戶的 阿姨及大姐...等有再去中山地政找課長,
感謝課長有答應會提供旱溪16戶有申請「更正」的證明, 這樣表示廖的土地爭議, 這樣法院開庭可拿出來證明.
廖先生的土地原本是道路用地.(他買的時候是道路用地),為什麼廖先生申請重鑑界, 中山地政測量人員把他的土地劃入旱溪16戶的建築線內? (建築線內縮50公分是建築物)
廖先生的地是建築線外的土地...中山地政測量人員為何把廖先生的地椿釘釘在建築線內???太跨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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